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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5章 史弘肇VS苏逢吉(2 / 2)


,中央的官可以遥领、遥兼地方官,例如枢密使兼某地节度使,那么他的工作地点仍是在中央,地方上的实际工作由其副使来完成,他只是“挂职”,或者名誉节度使,领一份节度使的俸禄,享有节度使的政治地位,算是朝廷对他的恩典。

反之则不行,地方节度使不能兼任中央的官职。但是宰相、使相等虚衔除外,例如很多地方强藩均带有“兼侍中、同平章事、中书令”等头衔,也是只享有相应的政治地位,并不能履行宰相的义务。

在议定了郭威出镇魏州后,同为武将阵营的史弘肇提议,应该保留郭威的“枢密使”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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