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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4 章(1 / 4)


“那个男的你们有谁认识吗?”闫庆林盯着被闵晓程扶着走出门的赵海亮,脸色难看。

他怎么会看不出来,今天闵云程要宴请的主角,就是这人。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能让闵云程亲自出马的,肯定是和林氏影业的发展息息相关的。换句话说,这人身上必然有哪些是闵云程无比看重的。

如果说之前,闫庆林想的是尽力挽回闵云程,至于林氏影业,闵云程真是喜欢的话,他也不是不能顺手帮着做起来。到时候,也让闵云程开心一下。

现在却是完全改变了想法,那就是那个林氏影业根本和他五行相克,不管能不能挽回闵云程,他都要让林氏影业不存在。

还真是巧了,这回和他一起喝酒的还有一位剧作家。

竟然还真认识性子怪癖、平日里总是深居简出的赵海亮:

“闫导问他呀,他叫赵海亮,小说《岭南□□》的作者。”

“《岭南□□》?”听到这个名字,闫庆林明显愣了一下,隐约觉得这个名字听着有些熟悉。

“就是那本当初差点儿拿了中夏文学大奖的,却在临门一脚时,又被拿下的作品。”说话的人明显有些唏嘘感慨——

《岭南□□》这本书他也看了的,绝对是一本好书,就是赵海亮太过大胆,写的内容除了亲情、爱情、友情之外,还直指时代痛点儿,所谓殷鉴犹在,这样过于写实性的作品,就是问世之后群众反响不错,也仅仅发行了一次,出版社那边怕出什么问题,根本就没有再版。

闫庆林却无疑不想了解那么多,他现在就一个想法,那就是去跟电影厂相关负责人说一声,拿下《岭南□□》,当然,目的并不是要拍,而是压在手里——

就冲赵海亮刚才对他的态度,这个故事就注定不能面世。

至于说赵海亮会不会答应,也不在闫庆林考虑的范围之内——

以他们电影厂的名头,有的是大牌剧作家捧着写的东西等着合作。

他既然没太听说过赵海亮此人,那肯定是对方名头不响。一个三流作家,作品是签给他们大厂还是签给一个刚建立不久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根本不用想就知道怎么选择。

倒是跟他介绍赵海亮的人,看到闫庆林的态度,有些不以为然——

赵海亮的作品只是在普通大众中推广程度不够,对于他们这些文字工作者而言,却是不同的,无论是笔风还是文风都很受推崇,再有就是赵海亮真就有古文人之风,做起事来,更加随心所欲。

换句话说,闫庆林以为可以拿捏人家的东西,赵海亮极有可能根本就不会在意。

却到底忍住没说——

看闫庆林的样子,明显已是恼怒至极。就在刚刚酒席上,就不止一次给那个叫陈岳恒的年轻男演员难堪。

即便陈岳恒已经再三道歉,都依旧不肯罢休。因为陈岳恒平时也挺有礼貌的,大家还想着帮着求个情,结果却惹得闫庆林越发恼

火,

⒄()⒄,

大家也都不敢说了。

他可是亲眼瞧见,陈岳恒因为要赔罪,一杯杯白酒不停的往肚里灌,现在根本已经是烂醉如泥,偏偏从始至终,闫庆林依旧不肯给个好脸色……

目送闵云程一行远去,闫庆林越发觉得今天这个饭局不但索然无味,更是晦气至极。

不过略坐了坐,就借口不胜酒力,起身离开。

看他走了,其他人也纷纷跟着起身,唯有已经彻底醉死过去的陈岳恒眼睛发直的仰靠在座椅上,小伙子神情茫然,瞧着不是一般的可怜。

那剧作者无疑就有些不忍心——

他并非纯粹影视圈的人,也不用太照顾闫庆林的情绪,索性上前扶起陈岳恒,出了门才发现,其他人早走了,偏偏这里也没有车,只能无奈的扶着陈岳恒踉踉跄跄的往外走。

好容易出了胡同,意外发现之前惹得闫庆林勃然大怒的那个漂亮女孩子竟然就站在胡同口那儿一个售卖大枣的摊贩前——

时樱他们本来是开着车过来的,只赵海亮明显喝多了,必须得把人送回去,索性先让司机去送赵海亮了。偏偏这间私房菜馆距离公交站牌不是一般的远,还很不好打车,姜静怡就提议步行去正对着胡同的那间茶楼坐坐。

时樱则是隔着窗户,瞧见路边大枣红彤彤的,颜色不是一般的好看,就想着买点儿待会儿拿到学校吃。

没想到竟然刚过来,就瞧见了醉醺醺的陈岳恒。

“你是岳恒的朋友吧?知不知道他住在那里?”这么一段路走下来,那位剧作者已经是一头的汗。

陈岳恒明明正醉着呢,瞧见时樱,竟然又有了点儿反应:

“时,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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