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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1 / 3)


日暮西沉,村口的枣树下围着一圈晚饭后出来唠嗑的女人。

树影朦胧,天色渐暗,刚刚在井水里湃过的西瓜被切成三角块,整齐的摆在草麻袋子上供女人们解渴用。

沈翠红手里捧着杯大麦茶,热气腾腾的喝着,鼻尖都冒了汗,也没有将茶杯放下。

几个女人早已见怪不怪,也就刚来的一人招呼了一声“红姐,今年的干麦粒还没喝完啊”

“早就喝完了,这不专门去你钱嫂子家讨了一些来,要不今天可就断了‘粮’喽!”沈翠红一见来人也热情了起来,手中的茶杯跟着放到了身旁。

“哎呀,钱嫂子家的大麦哪有我家的纯啊,红姐你要有时间就去我家遛遛,我给你装一包回去!”孙燕闻言忙热情道,那表情真真是和平日里判若两人。

孙燕可是镇子里出了名的抠门,平日里给出两颗干枣子就跟挖了肉一样,今日居然主动要往出送东西,也是一奇景了。

几个女人这才想起了一件事“燕儿姐,美美最近是不是要出嫁了啊?我听说裴家那小儿子好像从部队回来了啊。”

孙燕本还笑得像花一样的脸顿时拉了下来“裴家儿子回来了跟我家美美有什么关系,出的哪门子嫁啊!那小子也配我家美美?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想得美!”

几个女人顿时迷了,这全村都知道周家的周美美和裴家的小儿子裴慕订过婚啊,如今这亲娘怎么开始撇关系了啊,难道真的是传出来的那样老周家那姑娘找了个城里的富二代?这听着就不靠谱啊,那周家丫头从哪儿看都不像能高嫁的样儿啊!

不是她们看不起人,而是周家那丫头实在是像她这个妈啊,抠门不说,长得还黑,又粗又壮的,说话还跟打雷似的。

这镇子里的年轻小伙儿,哪怕是镇东头的王二傻子都嫌弃那姑娘,但周家呢,愣是觉得自己姑娘美若天仙,无人能比,每次看见那姑娘大红大绿的往身上一穿,从镇东头窜到镇西头,她们就觉得眼睛疼。

实在不是她们埋汰人家姑娘,实在是那姑娘太不会挑衣服,这人黑的话穿一些深色灰色什么的没什么事儿,看不出怎么黑,但这一穿那亮红色亮黄色一些亮丽的晃眼颜色,那真的是将人脸都穿成了黑煤球,看了一眼后,第二眼都不忍心看。

当时那姑娘要订婚的时候,全镇子的小伙儿那都是闻风丧胆啊,一天得叮嘱老娘八遍不要选那周美美啊,谁介绍都不干。

最后老周家不想把姑娘砸手里,就盯上了裴家那个已经当了八年兵,至今未归的小儿子,裴慕。

要说裴家啊,这些女人说不出什么,他家人可是全镇交口称赞的老好人,从未跟人红过脸啊。

但说到裴家的小儿子,这些女人简直可以说上个三天三夜都不带停的。

那小子十七岁去当得兵,她们离得远,不了解,但他十七岁之前,那可是让她们,哦不,是让全镇人都觉得头疼至极的一个人。

裴慕那娘在儿子七岁时受不了裴家的清贫,卷了包袱就逃去了大城市里,至今都没有回来过,徒留裴衷一个大男人在裴家祖宅将裴慕拉扯大。

裴衷是个沉默的硬汉子,说干活那是一个顶五个,但说教孩子那可真是一言难尽。

裴慕八岁开始就满镇子乱窜,东家摘个瓜,西家扯个果,见鸡就逮,见狗就撵,遇到个蚂蚁窝都要往里呲泡尿进去。

十二三岁的时候就跟镇子里一帮十六七岁的小混子东跑西颠的,不是堵个小姑娘,就是聚着打群架,最最荒唐的是,都一米七几的少年中,那个矮了一个头不止的小人居然是“带头大哥”,也不知道是怎么让那帮人憎狗嫌的小子们服气的,总之以那个小团体为首,一股“泥石流”席卷了周边的三个镇。

他们做得那些“丰功伟绩”真的是让人不知从何说起。

日子流水般过去,眨眼到了裴慕十七岁那年。

少年嘴角常年带笑,对啃老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天天带着一帮兄弟们常驻裴家,每每喝得伶仃大醉,让一家人前后伺候着。

但这还不止,一夜,裴慕喝醉了酒,拿起打火机,就把裴家的祠堂给点了。裴老爷子气得直接就晕了过去,那小子不但没管,回来后依旧跟狐朋狗友推杯换盏,酒意正酣,半点都没当回事儿,好像晕的不是朝夕相处的亲人,点得也不是列祖列宗的牌位一样。

这种令人胆寒的行为,让全镇人都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他,裴家自然也是容不下他了,将他赶出了家门,断绝了关系。

这要搁一般十七岁小伙子身上那还不哭着求着去道歉去忏悔啊,可人裴慕,眉一挑,唇一勾,半点东西没带,半个招呼没打,就去了部队当了兵,这一去,就是八年之久。

裴慕不拿裴家当家,但裴家却没有放弃这个儿子,三四年前就给他张罗着订婚,无数电话打过去,信件发过去,最后终于等来了一封信,五个字:随你们开心。

裴家人拿着信,就开始给小儿子物色镇里未出嫁的姑娘,但以裴慕这个名声,别说小姑娘害怕,就连那些大人听了也是慎得慌,试问,谁会把姑娘嫁给那样一个荒唐冷血的人呢?

别说,还真有,且就在眼前。

不过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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