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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6 章(2 / 3)


方离天子近,哪天刘彻看他们顺眼了,就会提拔他们去干点别的。

苏建失侯这一年,霍去病恰好凭借两次军功第一封了冠军侯。

这一年的霍去病才十八岁。

这兴许便是李陵对霍光不假辞色,却能和苏武兄弟几l个聊得挺好的原因。

想到父辈已经没什么指望了,李陵觉得李家兴许还是要靠他。少年人的心气高得很,他觉得自己若是有同样的机会未必会比霍去病差。

相比于李陵的冷脸,苏武几l人对霍善要友善一些,毕竟当初他们父亲的命也算是卫青保下来的。

那种败绩便是卫青好友公孙敖打出来,侯爵也是注定要丢掉的。当时卫青要是听从底下人

的建议杀了苏建来立威,苏家人也没法说什么。()

【居然是苏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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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头儿李时珍不知道什么时候冒了出来。

霍善好奇地问李时珍苏武有什么特别的。

李时珍捋了捋自己雪白的胡子,满脸感慨地看向座中几l人,给霍善点评道:【这里头吧,李陵自请领兵打匈奴结果被匈奴单于俘虏,全家都没了;苏武被困匈奴十九年,没吃没喝地在北海放羊,连野鼠洞里储藏的过冬粮食都被他挖出来吃光了;至于司马迁,他也挺惨的,没了……算了,这个不提也罢。】

没想到这二个人竟早早凑到了一起!

霍善听得懵懵懂懂:“匈奴不是被我爹他们打跑了吗?”

李时珍道:【草原民族这种东西,一向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次把他们打跑了,下次他们兴许又会卷土重来,难缠得很……】

他给霍善说起和中原缠缠绵绵到明代都还没结束这段孽缘的草原民族史,最惨的时候整个中原王朝都没咯!

比如那宋朝最后的皇帝被大臣抱着逃到崖山,最终君臣俩面朝大海一跃而下,一起殉国了。

崖山在哪里知道不?那已经是最南边了,再往南就是浩瀚无边的大海。

当然,他们君臣殉国还留了个好名声,可以在史书上占上那么几l行字。

最惨的还是那些身处于战乱之中的百姓。

战乱之中的百姓一度被称为“两脚羊”,军队缺军粮了,就把温顺的百姓赶着当储备粮;地方上横行的贼寇没粮了,也是拿他们当粮食吃。

谁叫他们手里没武器、无力反抗呢?

他们的肉比猪狗还便宜,猪狗急了还会咬人,杀猪杀狗得费不少功夫,杀寻常百姓就简单多了。

那些个吃人的家伙还给男女老少的肉起了名字,老瘦男子叫“饶把火”,意思是得多烧几l把火才能把它炖到能入口;年轻妇人则叫“不羡羊”,意思是比羊肉还鲜美。

李时珍瞅了眼霍善的小身板,继续给他讲文化人记录的吃人史:【像你这么大的小孩儿也有别名,叫‘和骨烂’,下锅一煮,骨头都能炖烂,香的嘞。】

霍善睁大了眼睛。

没想到世上居然有这么过分的事。

吃人就吃人,怎地还要给人分门别类地起名字。

霍善正震惊着,就听身后有人喊他:“阿善!”

霍善转头一看,不是他太子叔又是谁?

霍善马上忘记了他刚认识的郎官朋友,高高兴兴地跑过去喊人。

二二两两聚在一起聊天的郎官忙起身向刘据见礼。

刘据免了众人的礼,表示自己只是来接霍善的。

霍光心中也有些讶异,他以为刘据只会派人过来接人,没想到刘据竟是亲自来了。

不过想到霍去病认回儿子以后的种种表现,霍光又释然了。

堂堂冠军侯尚且如此,年方十一的小太子被只奶团子迷惑又有什么稀奇?

() 霍光一路送太子与霍善到郎署外。()

霍善挥别自己亲叔,还有点心事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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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据印象中霍善一直是快快活活的,见他这般模样不由关心道:“怎么了?”

霍善问刘据:“你听说过两脚羊吗?”

刘据懵逼。

这是宋代的说法,他不可能听说过。

霍善积极地把“饶把火”“不羡羊”“和骨烂”等等人肉别称讲给刘据听,并且有样学样地瞅着刘据说像他这样的应该也算是两脚羊中的“和骨烂”。

刘据:“………”

这是什么令人毛骨悚然的叫法?!

刘据追问:“你是从哪听来的?”

霍善回想了一下李时珍的表述,不太确定地说道:“应当是草原人说的吧。”

他也不知道是谁讲的,只知道李时珍说的是草原人为祸中原才出现这种惨况。

刘据想到霍善身边有个匈奴休屠王之子金日磾,只觉他是从金日磾那儿听来的。

想到大汉黔首竟被匈奴人这般称呼,刘据气得脸都红了。

这种泯灭人性的说法,谁听了不气愤啊?

本来他听先生们讲打匈奴耗费巨大、朝廷不应当频繁征战,还觉得他们的说法挺有道理。

可是听听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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